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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对象确认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3644430718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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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对象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3335433

    0745-3335433
  • 监督投诉方式

    溆浦县交通局0745-3332228

    溆浦县交通局0745-3332228

受理条件

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农村客运经营者。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城南行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初审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审核

2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审批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 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2〕38 号

:具体补贴政策“每年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年度分配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汇总转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资金至县市区,再由县市区发放给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实际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第1008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岳阳市2017年度农科“油补”申报工作情况汇报 查看结果样本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1008号)第三条第五款:“具体补助对象,由什么认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