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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实施编码:1143082200673012744000109140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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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桑植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6666925 0744-6223238

    0744-6666925 0744-622323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期满换证及转入换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三)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属于以上(二)、(三)项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老关潭社区张桑路汽车东站二楼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驾驶证核发受理

0个工作日

暂无

科目一考试

0个工作日

暂无

科目二考试

0个工作日

暂无

科目三考试

0个工作日

暂无

制证

0个工作日

暂无

完结归档

0个工作日

暂无

审验受理

0个工作日

暂无

完结归档

0个工作日

暂无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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