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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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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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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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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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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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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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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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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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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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02140
0744-12345
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6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F707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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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3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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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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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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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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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编制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0个工作日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委托单位与中介结构协商确定。 |
无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