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应当按规定设置不低于2米的实体围挡,道路改造、管线埋设等市政施工封闭围挡不得低于1.5米。围挡之外不得溢流污水泥浆,不得擅自堆放物料; 2.施工单位需实行渣土公司专业密闭运输,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宽度不小于出口宽度,配置车辆冲洗设施、洗车池(台)、沉淀池、排水沟、高压冲洗水枪、长柄扫把、刮子等,并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降尘清污; 3.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出现丢弃、遗撒必须清理并冲洗; 4、施工场地出口位置必须建立洗车平台,配备洗车设施(冲洗设备、排水沟、层淀池等),设置照明设施,安排洗车人员和保洁人员,并在出口段路面铺垫吸水材料,确保运输建筑垃圾和材料的车辆净车出场,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混凝土路面,宽度不小于出口宽度; 6、正在开挖的工程作业面(含房屋拆除砖渣)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降压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