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应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要求必须盈利)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或由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专业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要求);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