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举报、投诉。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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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桂阳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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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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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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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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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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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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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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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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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0735-4444566;
投诉电话:0735-4465136
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举报、投诉。
桂阳县龙潭街道豆腐冲路39号109房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8:30—12:00,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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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4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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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二十条: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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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