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长沙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长沙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自筹自用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备案

实施编码:1143012100615453764431017049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自筹自用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4060137

    0731-8406013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享受了政府补贴的企业自建公共租赁住房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商务楼1534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6个小时

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

6个小时

审核资料是否符合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确认领导审批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第三条:“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要纳入政府监管”。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3号)第二条第一款:“开发区(含各类经济功能园区)以及用人单位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定向配租为主,优先保障本开发区职工以及本用人单位职工,其认定标准及分配方案由产权单位制定和实施,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面向社会配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该业务办理需要多久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