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桃源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桃源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实施编码:11430725MB0X04757X4000822001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6631311

    0736-66313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受理条件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浔阳街道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

审核

42个工作日

合规合法

办结

3个工作日

奖励意见送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