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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实施编码:11433126734751030L4000104001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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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古丈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4724327,0743-2135335

    0743-4724327,0743-2135335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4722426(县优化办)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4722426(县优化办)

受理条件

(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公众利益,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主要产品不能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鼓励竞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古阳镇茶城路财苑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办法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属于《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内项目

审核

1个工作日

1、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2、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3、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4、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审批

1个工作日

1、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2、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3、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4、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办结

1个工作日

程序完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3号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第72号
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第21号
全文
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第42号

第四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权限,按《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请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五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为项目核准机关。省发改委负责《核准目录》中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的核准。《核准目录》规定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的项目,其项目核准机关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核准目录》是一直不变的吗?

不是,会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不定期调整《核准目录》。

核准批复文件是否有时效性?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自项目核准机关做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住房建设项目是属于核准类还是备案类?

在《核准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属于核准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为备案类项目。请根据现行有效的《核准目录》查询住房建设项目是否在该目录范围内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