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水利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5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5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85483770
0731-82212345
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A07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窗口接收资料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受理 |
2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拟定验收鉴定书 |
14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验收鉴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