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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23006550433M4000815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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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538521

    0735-55385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对在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永兴县自然资源局D区43号、4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审核

3个工作日

审查材料是否合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9号) 第五条对在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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