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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23006550433M4000815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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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538521

    0735-55385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对工作作出杰出贡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永兴县自然资源局D区43号、4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4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奖励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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