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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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民政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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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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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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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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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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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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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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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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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105、0731-82213087
0731-82212345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湖南省民政厅A18、A19号办事窗口(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院内)
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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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个工作日 |
章程符合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范本要求 |
办结 |
个工作日 |
章程符合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范本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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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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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