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结论。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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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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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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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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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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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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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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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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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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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6556418
0734-6813571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结论。
湖南省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办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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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 |
审核 |
1个小时 |
. |
审批 |
1个小时 |
.. |
办结 |
1个小时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24条规定“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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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