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1、2项材料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注:工程申报进窗需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来办理则需委托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来办理并提供委托书、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由XX提供,签字,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