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物力、经费得到保证,工作进度较快,统计工作成绩较突出的单位。 2.热爱统计事业,在统计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绩的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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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鹤城区统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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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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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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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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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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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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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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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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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2264777
0745-2283072
1.人力、物力、经费得到保证,工作进度较快,统计工作成绩较突出的单位。 2.热爱统计事业,在统计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绩的个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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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审核 |
1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审批 |
1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办结 |
15个工作日 |
审批通过,符合法定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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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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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