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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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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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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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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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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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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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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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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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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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167399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大厅;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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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0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组织审查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决定表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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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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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先进集体荣誉证书》、《母婴保健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