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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02MB1793970F4000823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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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167399

    0735-2167399
  • 监督投诉方式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0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

审核

5个工作日

组织审查

办结

5个工作日

决定表彰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母婴保健先进集体荣誉证书》、《母婴保健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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