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桃江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桃江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港口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092200649052274000118018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港口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7-8788847

    0737-878884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8788959(工作时间);0737-8788668(休息时间)

    0737-8788959(工作时间);0737-8788668(休息时间)

受理条件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船舶污染物接收除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交通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港口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出具老码头评估合格检测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20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为准

市场调节价

问: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