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三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七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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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潭市文旅广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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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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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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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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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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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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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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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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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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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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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0731-52817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三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七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D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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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填写要求,真实有效 |
初审 |
10个工作日 |
审批对象符合条件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核准审批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批准许可;不符合法定要求,不予许可。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各审批流程已完成。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全民健身条例》 |
|---|
第七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全民健身计划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14号 |
第十三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