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古丈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古丈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3126MB0U807066400082200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古丈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窗口咨询:古丈县政务中心 2.电话咨询:0743- 2135357 3.网上咨询:http// zwfw-new.hunan.gov.cn/hnzwfrw/1/15/index.htm

    1.窗口咨询:古丈县政务中心 2.电话咨询:0743- 2135357 3.网上咨询:http// zwfw-new.hunan.gov.cn/hnzwfrw/1/15/index.htm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2135335(古丈县政务中心) 0743-12345(政府热线服务)

    0743-2135335(古丈县政务中心) 0743-12345(政府热线服务)

受理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茶城路财苑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化旅游广电局1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列明的条件申请办理

审核

58个工作日

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列明的条件申请办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列明的条件申请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布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