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门店; 2、申请人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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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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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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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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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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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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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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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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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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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8225311 8225175(包括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咨询方式)
电话: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1、申请人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门店; 2、申请人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21号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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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法定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法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法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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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零售单位的核定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