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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26MB0N93068M4000118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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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275380

    0734-62753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288050

    0734-6288050

受理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祁东县南山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交通运输窗口

2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审核

4个工作日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审批

4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625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经营船舶管理业务,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 2.《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合适或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问:申请表格必须盖章吗?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