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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编码:11431127MB1063177T4000117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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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219320

    0746-21932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3902046

    0746-3902046

受理条件

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锋镇东方大道

2办理时间

9: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审批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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