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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核确认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4345K443071700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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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核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758359

    0734-47583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G区13号-15号、24号—2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申请

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提出申请。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初审

1个工作日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审核

0个工作日

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办结

0个工作日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核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2.《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八条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征求相关专业机构对配套建筑物、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及建设标准的意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物业管理用房审核确认单 查看结果样本

该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