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汝城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汝城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10260065660996400011800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汝城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8235749

    0735-823574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23636

    0735-8223636

受理条件

(一)超限运输车辆运载物品,车辆运载的确是不可解体物品; (二)承运人需持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在公路上通行;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5楼交通运输局1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需要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限期补充、更正的有关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出具受理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审核

1个小时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交办路政股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审批

5个小时

对勘察现场后的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

办结

1个小时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出证;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通行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加固、改造方案制定

工程设计

14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为准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

工程设计

14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为准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