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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000065263451300083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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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统计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368263

    0735-236826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369590

    0735-2369590

受理条件

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五岭广场市政府办公楼3楼327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4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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