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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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统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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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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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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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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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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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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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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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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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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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五岭广场市政府办公楼3楼327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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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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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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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4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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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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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
1次
到现场次数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