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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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兴县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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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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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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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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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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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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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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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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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5569791
0735-5535062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C03、C06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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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 |
7个工作日 |
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 |
公示 |
10个工作日 |
公示后,有无群众对公示名单有异议。 |
审批 |
7个工作日 |
材料真实,现实表现符合奖励表彰规定。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按审批结果下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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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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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