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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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平江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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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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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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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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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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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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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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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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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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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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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87152
0730-6779046
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1楼B18/B19公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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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按法定标准审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按法定标准办结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居民身份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