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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实施编码:11431221006631137Q4000113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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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中方县财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813583

    0745-281358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1、3名以上(含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政务中心一楼非税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申请文件的形式及其内容是否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对审批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复审意见

审批

5个工作日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办结

5个工作日

根据政府研究审定结论后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查看原文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第44号查看原文
全文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第98号 查看原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代理记账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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