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交验收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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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华容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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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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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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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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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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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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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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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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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29322
0730-12345/0730-4268567
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交验收申请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服务大厅三楼17号窗口
全年,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全年,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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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收集资料,整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审查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范要求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由行政机关和专家组根据治理项目实地核验以及项目竣工内业资料验收的情况,作出是否准予验收的决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出具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文件的批复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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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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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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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XXXXXX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