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以后的相关规定,全省森林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表彰合并,实行四年一表彰;同时,根据全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每次大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对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即时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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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澧县林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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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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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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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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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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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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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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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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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5806013
0736-5899856,0736-5556106
根据机构改革以后的相关规定,全省森林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表彰合并,实行四年一表彰;同时,根据全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每次大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对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即时给予表彰奖励。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东路51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21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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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奖励表彰材料 |
1个小时 |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并进行受理登记;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告知理由;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需要补充材料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审核材料,形成初步意见 |
1个小时 |
对受理的材料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窗口工作人员。 |
党组讨论,做出决定 |
2个小时 |
对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党组讨论,做出决定。 |
给予奖励表彰,发文公告,备案归档 |
1个小时 |
根据党组决意,给予奖励表彰,发文公告,备案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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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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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