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该工程项目的政府审批文件;二、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工程实施期间能确保文物的安全;三、具有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条件和措施;四、一、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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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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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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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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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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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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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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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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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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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877162;0735-2877509
0735-2877223
一、有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该工程项目的政府审批文件;二、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工程实施期间能确保文物的安全;三、具有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条件和措施;四、一、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350-353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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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审查,现场勘察。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即时审批,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由决定人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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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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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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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