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管理使用单位的名称和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安全措施、设备; 3、有健全的文物安全保卫制度; 4、所改变的用途不危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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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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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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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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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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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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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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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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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管理使用单位的名称和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安全措施、设备; 3、有健全的文物安全保卫制度; 4、所改变的用途不危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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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合窗口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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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审查、现场勘察。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即时审批,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由决定人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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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二条: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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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1次
到现场次数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