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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实施编码:11430800MB1553352D3000115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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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8213520

    0744-821352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按照事项受理的材料清单,提交资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就可以受理

初审

2个工作日

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审核

1个工作日

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审批

1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文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

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有合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

规划现状地形图

有合法测绘资质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有合法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

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的行政相对人是谁

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目前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事项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事项有什么不同?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两个事项合二为一,将预审和选址成为一个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目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事项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的一个业务办理项。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