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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服务

实施编码:11431026006566208544320224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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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8230484

    0735-823048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23211

    0735-8223211

受理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文旅广体局23、24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或是否在本部门职权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审核

2个小时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审批

4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小时

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查看结果样本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