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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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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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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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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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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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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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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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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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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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372010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0735-2877223)
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225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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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
审核 |
28个工作日 |
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拟同意意见,报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和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回窗口,向社会公开拟作出的批准和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按照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意见,对审批项目制作许可文书后交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办结(送达)有关手续,并进行批复后公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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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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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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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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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编制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0个工作日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委托单位与中介结构协商确定。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