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固定工作场所,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存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3.有4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施编码:12430800446755221H3000154006000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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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气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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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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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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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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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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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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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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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是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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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口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F101-F103
(二)电话咨询
市气象主管机构:0744--8881196
0744-12345
1.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固定工作场所,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存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3.有4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FY301-FY305)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