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公路发展规划;2、项目属于收费公路;3、工程建设已经完成;4、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规模、技术等级、收费站之间的间距要求;5、管理主体已经确定;6、属于经营性收费站的,省政府已经批准授予了经营性公路特许经营权。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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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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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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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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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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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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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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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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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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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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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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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2345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公路发展规划;2、项目属于收费公路;3、工程建设已经完成;4、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规模、技术等级、收费站之间的间距要求;5、管理主体已经确定;6、属于经营性收费站的,省政府已经批准授予了经营性公路特许经营权。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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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XX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