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娱乐场所经营登记表(附件2); (二)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健、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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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顺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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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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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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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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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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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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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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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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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5228136
县优化办(0743-5236192)、县政务服务中心(0743-5229588)
(一)娱乐场所经营登记表(附件2); (二)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健、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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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无 |
审核 |
1个小时 |
无 |
办结 |
2个小时 |
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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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2008〕第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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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对备案的娱乐场所应当统一建立管理档案。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
第十一条: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