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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实施编码:11431021MB0W9755044000117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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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99259

    0735-44992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99910、 0735-4470163

    0735-4499910、 0735-4470163

受理条件

(1)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2)有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方案; (3)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县政务中心大楼三楼C3区28-29号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3个小时

审核申报材料出具现场堪查意见。

审批

3个小时

根据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批。

办结

1个小时

告知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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