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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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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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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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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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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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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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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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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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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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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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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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257302
0736-7221200
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M区市文旅广体局M09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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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齐全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二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岗位职责权限:衔接服务对象,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
审批 |
4个小时 |
对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 |
办结 |
1个小时 |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和发放许可证, 并在市政务中心网站上公示许可结果;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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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第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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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辖区、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每个申请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广播电视站,并只能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内播出广播电视节目。 |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三)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2010年) |
:第197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直接由县(市)自行审批”。 |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