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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实施编码:11430700MB155183243000132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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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257302

    0736-725730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221200

    0736-7221200

受理条件

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M区市文旅广体局M09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齐全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初审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二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权限:衔接服务对象,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审批

4个小时

对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小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和发放许可证, 并在市政务中心网站上公示许可结果;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第32号

第三条:市辖区、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每个申请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广播电视站,并只能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内播出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三)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2010年)

:第197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直接由县(市)自行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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