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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实施编码:TE4302251039990111543109911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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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炎陵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6422101

    0731-264221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6422215

    0731-26422215

受理条件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株洲市炎陵县水口镇镇府路60号水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符合标准

办结

12个小时

符合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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