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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实施编码:11431081MB0T84976R4000131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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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332412

    0735-333241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332531

    0735-3332531

受理条件

1、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者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制造计量器具工作; 2、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提供型式批准(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所需的样机,必须由本单位自己生产,数量一般不少于3台。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路519号市政务服中心1楼A区9/10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8个小时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8个小时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8个小时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计量器具有重大改进”的区分原则是什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视为有重大改进: (1) 与原发证产品技术指标有所提高的; (2) 与原发证产品测量功能有所增加的; (3)与原发证产品测量范围扩大的; (4)与原发证产品由于在结构、原理、材质、主要关键件的改进,导致计量性能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