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者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制造计量器具工作; 2、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提供型式批准(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所需的样机,必须由本单位自己生产,数量一般不少于3台。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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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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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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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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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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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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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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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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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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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3332412
0735-3332531
1、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者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制造计量器具工作; 2、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企事业单位申请者必须提供型式批准(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所需的样机,必须由本单位自己生产,数量一般不少于3台。
资兴市阳安路519号市政务服中心1楼A区9/10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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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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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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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