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3.不予受理的建设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建设项目、国务院明令禁止或暂停审批的建设项目或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且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未按行政处罚要求整改的建设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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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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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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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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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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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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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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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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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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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0730-8882050
12345 0730-8882111
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3.不予受理的建设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建设项目、国务院明令禁止或暂停审批的建设项目或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且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未按行政处罚要求整改的建设项目。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5号、16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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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审核 |
13个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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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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