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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03MB168453944000122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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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134583

    0734-813458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139875

    0734-8139875

受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章程; 2.有确定的文艺表演门类; 3.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4.有具备表演技能的专职演员及其证明文件; 5.固定的办公、排练场所和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07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核

1个工作日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结

3个工作日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对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是如何要求的?

答: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