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外墙门窗上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施编码:TE43042200627000034000125049000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衡南县消防大队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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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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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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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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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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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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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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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是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4-8553560
0734-8551560
"1、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外墙门窗上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湖南省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01消防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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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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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