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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1225006674591H400083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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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会同县统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8822833

    0745-882283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8858068

    0745-8858068

受理条件

举报经济普查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县统计局办公楼1楼103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审核

0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0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该事项不产生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