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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实施编码:114302240062028261443071702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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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5221535

    0731-2522153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5211238

    0731-25211238

受理条件

无房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茶陵县犀城大道与步云街交叉路口东北侧青少宫广场旁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区24号窗口;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城西街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国发〔2007〕24号)第三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7号)第五条第四款:“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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