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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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涟源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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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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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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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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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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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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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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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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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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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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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8-4422190
0738-4424517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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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2个小时 |
申请材料符合形式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 |
审核 |
12个小时 |
审查申请人材料。 |
审批 |
12个小时 |
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
办结 |
12个小时 |
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第四次修订) |
|---|
:第十四条: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第二十六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公布必要的保护范围。第二十九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关于公布我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